Friday, November 6, 2009

翁诗杰派 ' 怕输 ' ?

王乃志:諸多藉口推辭開特大‧領導層逃避中央代表

  • 王乃志:特大若成功召開,有信心重選中委會的議決案將能獲支持及通過。(圖:星洲日報)

(吉隆坡)特大發起人王乃志表示,領導層不敢重新面對中央代表,因此以諸多藉口推辭特大召開。

他說,部份中委週三(11月4日)晚上已開會及討論最新發展,大家非常不滿中央領導層以諸多藉口推辭特大召開,並認為對方提出“不是理由的理由”,以及無法令人佩服的法律觀點。

5理由反駁特大違章

他也力舉5項反駁對方指廖派特大違章的理由。

第一,法律局主任林鴻昌以澳洲一個公司法令的案例來詮釋馬華黨章便不正確,馬華的黨章是以社團注冊法令為主。

第二,根據馬華黨章27條文,代表大會是馬華最高權力機構,因此,只要特大提案沒有抵觸黨章任何條 文是被允許的,這也是社團法令的基本精神。”

第三,在馬華總共176個條文裡,沒有任何黨章條文闡明“禁止馬華中央委員會重選”的條文。

第四,由於廖派特大提案沒有提出革除任何中委黨籍,所以黨章35條文是不適合應用在這次特大。

提案沒有提出革除或任何處罰行動,要求重選更沒有抵觸黨章條文。

第五,對方指廖派特大的第二項提案有違章之嫌,但這項提案跟陳財和等人於雙十特大前所提呈的第4 及第5項提案是雷同的。

陳財和、張日洲及盧誠國所發起的特大,第四及第五項提案內容主要是中委會在特大前所進行的黨職填補,以及對任何特大發起人與中央代表採取紀律行動視為無效;至於16名中委召開的特大第二項提案,主要是針對翁詩傑在10月15日後所行使的委任權力是無效的。

有信心重選中委可通過

王乃志強調,16名中委仍堅持本身召開的特大是合法,以及堅持必須尊重中央代表在雙十特大的意願及黨內領袖的政治問責文化。

“我們認為,馬華應該根據黨內民主程序,沒有理由借由外來勢力的介入,遴選馬華的署理總會長。難道黨的最高權力機構,抵不過社團注冊局的一封信?”

王乃志說,如果特大成功召開,他們有信心,重選中委會的議決案將能獲得大部份中央代表的支持及通過。

“這不需要三分之二中央代表的同意,只需要簡單多數票便可以。”

若成事最遲明發通知
特大最可能落在28日

王乃志說,如果要求重選中委會的特大成事,他及另兩名發起人最遲於11月7日(週六)發出特大通知書,而特大最可能落在28日(週六)舉行。

他說,總秘書王茀明已拒絕簽發特大通知書,因此,3名發起人基於黨章所限,在提出特大申請書的30天內召開特大,最遲必須在後天決定是否要繼續舉行特大。

他說,基於中央領導層以許多籍口阻撓特大召開,包括總秘書拒發特大通知書,導致他們必須考慮多項因素及後果,包括黨資源、堂費、法庭聽審時間長短、大選與黨選問題、馬華黨員對馬華帶上法庭的意願、華社與人民對馬華公信力等。

3 comments:

  1. 馬華總會長翁詩傑说,他將以馬華最大利益為考量,什麽利益?个人利益?luan luan lai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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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我不是麻花党员,都知道要办特大需要1/3中委签名。王乃至难道不懂吗?怎么可以把党章操纵于手呢。

    廖大言不惭说大团结方案虽得到首相祝福,但是不应该绕过中委会,因为中委会才是党的最高机构。这么喜欢用中委会为工具,现在好了,1015中委会推举他为薯理总会长。1103中委会推翻之前的决定,以22票对12票,接受社团注册局的函件,确认蔡西历为薯理总会长。尽管社团注册局的介入被非议,但是也已通过了中委会的表决。
    大团结方案,则是以27票对14票被通过的。

    现在,他竟然不尊重中委会的表决,不尊重民主表决,要召开特大。这句话多么熟悉?
    廖也是没有道义,言而无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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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香宾 ,

    你說自己不是马华党员 , 可是对马华又似乎很熟悉 , 实在的卻是一知半解 。

    1010 , 1015及1103 所表决的事项 , 前后有別 ( 团结方案 = 大开杀戒 + 重组 ) , 当中涉及政治意图 , 有心人背後的个人議程 ………………。

    不要低估王乃志同志对法律的专业知识 。 他是以党章30.2条款召开特大 , 如你有须要 , 我可e-mail 一份讓你了解….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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