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ursday, May 12, 2011

登政府再批2烈酒執照

登州行政議員杜振耀透露,州政府再批准兩張烈酒執照的申請,市面上目前共有10張烈酒執照。

他說,州政府最新批准的烈酒執照由成功樂浪島海濱度假村及甘馬挽的阿娃娜基惹度假村得到。

本月通過申請

他表示,兩家度假村是在去年向州政府提出申請,經過審核後,酒類執照小組確定有關申請符合資格,因此州政府在這個月通過有關申請。

去年只有這兩家度假村提呈申請,而州政府同時批准他們的申請。

他向星洲日報透露,州政府至今已經發出10張售賣烈酒的執照,除了上述兩家度假村,另外8張執照是在早前發出的。

他說,8張烈酒執照當中,3張在瓜登、1張在勿述、2張在龍運及2張在甘馬挽。

凍結1張違規條例業者執照

不過,他指出,州政府目前凍結了甘馬挽的1張執照,因為相關業者售賣烈酒給馬來人,違反了執照條例。

他說,如果業者遵從執照條例並提出上訴,州政府將會再做考慮,研究是否重新發出執照給該業者。

此外,他指出,在龍運方面,其中一名業者成功拿到州政府發出的烈酒執照後,並沒有營業,處於"冬眠"狀態。

批准執照應遊客需求

他強調,州政府批准烈酒執照並不是鼓吹喝酒文化,而是考慮到部份遊客的需求,讓遊客可以小酌幾杯。

他認為,這項措施也展現州政府開明的一面,雖然回教徒不可以喝酒,可是非回教徒擁有選擇的權力,所以州政府不會硬性規定禁止售賣烈酒。

同時,他表示,若有業者想要申請售賣烈酒執照,可以向登州經濟策劃局(UPEN)提呈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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